在美国历史上,1898年3月28日的一天标志着一个里程碑式的判决——《合众国诉黄金德案》(United States v. Wong Kim Ark)。这一案件不仅改变了华裔移民及其后代的命运,也为所有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奠定了出生公民权的基础。
黄金德(Wong Kim Ark)出生于1873年,是旧金山一位华裔家庭的孩子。他在一次出国旅行归来时,被移民局拒绝入境,因为他父母是华人,而当时的《排华法案》严格限制了华人进入美国。黄金德不服从这一决定,选择了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。
最高法院在这一案件中做出了历史性的判决,确认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公民权条款适用于所有出生在美国的孩子,无论其父母是什么国籍。这一判决由大法官霍里斯·格雷撰写,并在六比二的投票结果中通过。判决书明确指出:“黄金德与生俱来的美国公民权并没有因为任何原因失去或被剥夺”。
这一判决不仅对黄金德个人产生了重大影响,也为美国未来几十年的移民政策奠定了基础。它强调了《排华法案》等法律不能剥夺出生在美国的孩子的公民权,并且这一原则在1940年和1952年被纳入联邦法律,并一直到今日在《移民与国籍法》中保持不变。
然而,近年来,这一原则面临新的挑战。一些政治人物试图通过行政命令来改变这一判决,限制出生公民权。但是,这些努力始终被法律和司法系统所阻止。黄金德的曾孙在最近的一次采访中表达了对这一判决的强烈支持,并批评了那些试图撤销出生公民权的人。
黄金德案的判决不仅是一段历史性的事件,也是一种象征。它代表了一个国家对公平和正义的承诺,确保所有出生在其领土上的孩子,无论其父母是什么国籍,都能享有公民权。这一精神继续影响着美国的社会和政治生活,使得每一位出生在美国的孩子都能感到自豪和安全。